Q/BJXB 001—2022
2022 - 10 - 20 发布 2022 - 10 - 25 实施
学榜( 北京) 教育科技发展中心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学榜(北京)教育科技发展中心提出。本文件由学榜(北京)教育科技发展中心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学榜(北京)教育科技发展中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教育教学能力等级评定的术语和定义、能力等级评审工作原则、申请流程、能力等
级的划分和依据、能力等级划分条件及其他。
本文件适用于适用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的各类教育教学机构和学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教学服务能力
在提供教育教学时,教育机构或学校具备的组织、人员、制度、管理、技术等条件和采取的措施。
3.2教学能力等级
衡量教育教学机构或学校在一定时期内教学能力水平高低的指标 。
3.3
评审机构
依据法律和相关评审标准对从事教育教学机构或学校进行评审的组织。
3.4
评审结论
评审机构依据教育教学机构或学校提供的资料和背景情况。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做出的服务能力等级评审结果。
4 教学能力等级评审工作原则
4.1 评价原则
自愿申报、自律评估、公示公告
4.2 客观公正
评审机构开展教学能力等级评定活动应依照本文件的程序和指标,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不受任何人为因素的影响 。